安办发〔2005〕2号 中共安乡县委办公室 安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 意 见
(2005年2月17日)
为了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就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是涉及农业、工业、流通等领域的大产业。近几年来,我县农产品加工业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发展速度仍然不快,突出表现在加工企业不多,加工规模不大,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竞争力不强。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小康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仅能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利于拓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空间。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对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中央农村政策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示精神,以提高农业竞争能力为出发点,扩大农民就业与增加农民收入。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发展优质产业和提升骨干企业。以知名品牌为依托,建强产业龙头,提高加工水平,促进我县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全县用3~5年时间,新建和培植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其中年加工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达5家以上,全县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0.8:1,通过农产品加工业,农民每人每年增收50元以上。要建立一批绿色食品基地,完成10家以上企业绿色食品和 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创立10个以上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农业品牌,把我县建成全国的农产品加工大县和农业强县,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三、明确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资源培植。按照优质高效、因地制宜、区域布局的原则,建好全县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形成东南部优质稻区、西北部优质棉区、中部优质蔬菜区、西南部高效水产区、西部肉鹅养殖区等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按照规范化生产要求,实行工厂式的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建立一批优质稻、优质蔬菜、优质水产、优质畜禽等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创立绿色农业品牌。 (二)切实加强产业龙头建设。立足本地资源,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以现有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为龙头,组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团。根据我县的农业资源优势,重点扶持建设好优质棉、优质稻、优质油、优质蔬菜、优质水产、优质畜禽、杨树等加工龙头,并从中每年筛选一批确定为县级龙头企业,推荐一批作为市、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参选。凡被评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将在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相应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促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三)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力招商引资。要建立工作班子,确定目标,明确任务,研究措施,落实责任,狠抓实施。各乡镇每年必须引进或建立一家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产品加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在单位评先评优、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将予以优先;对不重视农产品加工、连续三年完不成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任务的乡镇,干部一律不予提拔和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 (四)切实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要加强同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联合,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要针对消费结构的变化,不断研究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把技术上的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要创造吸引人才、聚集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的环境,采取定向培养、招聘等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要建立县农民素质教育基地,切实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 (五)切实加大企业创牌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HACCP管理(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打造我县优质粮、棉、油、蔬菜、水产等绿色、有机品牌。 (六)切实建立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利益联结形式,稳定农产品产销关系,与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县有关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规范订单文本,做好合同的鉴证、公证等服务工作。加强对《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守法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农民的契约观念,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此外,按照“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规范行为、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把生产同类产品的加工企业和专业种养大户组织起来,组建农产品专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开发、标准实施、市场营销、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功能,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共同开拓农产品市场。 四、完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一)税收扶持政策 1、从2004年起,乡镇新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上交税金的县财政分成部分全部返还给相关乡镇,解决乡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从事农产品技术转让、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加工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批,免征营业税。 3、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购进农产品原料的增值税等有关政策。 (二)财政扶持政策 1、执行安发[2005]1号文件中有关奖励政策。 2、建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基金。在县农发基金中单列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奖励,资金使用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3、设立农产品加工企业投入奖。从2004年起在乡镇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新建、技改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县财政按投资总额的0.5%奖励给其主要引资和融资人。 4、设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牌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产品,县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5、设立农产品加工企业龙头奖。对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的企业,县委、县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三)金融扶持政策 1、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和完成订单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县银信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可以核定一定的授信度,用于收购同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并执行优惠利率。对出口加工企业的农产品收购贷款,县银信部门可凭出口产品订单和外商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优先放贷。对于资信状况良好的 农产品加工出口型企业,应给予优先重点扶持。 2、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贷款,应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 3、新建较大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凡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潜力较大的,对其应给予创业贷款扶持。 4、对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的贷款,县企业主管部门可以向银信部门推荐,县银信部门按照信贷原则和相关程序,予以优先安排。 (四)其他扶持政策 1、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享受县工业新区的优惠政策。 2、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年度使用计划,有偿使用费除上缴中央、省的外,其余的可酌情缓交。 3、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地收取的检测费和检疫费等给予减免优惠。降低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4、加快水电设施配套建设。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保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用水符合供水标准要求,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用水质量的管理,避免水源性污染对畜禽产品质量的影响。县电力部门要全力保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把农产品加工区、加工基地以及加工户列入重点保护对象,加强维护和维修管理,确保按时供电,并按工业用电的最优惠价格收取电费;对新增农产品加工用户优先保证电力容量。 五、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强化组织领导保证。要建立工作领导班子。县里成立农产品加工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村办。具体负责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专门班子,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2—3名工作人员专抓农产品加工。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制度,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考核指标责任制,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兑现。 2、实行检查准入制。除刑事侦查、治安检查、安全检查、税务稽查外,县有关职能部门进入农产品加工企业检查前须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并经县优化办备案。 3、实行收费公示和多家费一家收制。县有关职能部门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收取的办理证照、产品检验等各种规费要分类制定收费标准,并按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向社会公布。县直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由县政务中心按照规费总量包干的办法统一收缴。新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证照等一切手续由县政务中心代为办理。 4、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和首错免罚制。县有关职能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吊扣执照、超过3000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措施时,必须在24小时前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县优化办备案;对首次犯错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只能对其教育,帮助其规范行为,不能采取处罚措施。 5、严厉查处“三乱”行为。要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格杜绝“三乱”行为。对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属线管单位的,县委、县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有关责任人提出调离及处分建议。 6、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县信息中心要建立农产品加工专门网页,在网上发布农产品加工信息,将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企业。同时,县农口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的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高产优质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