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制破产企业离岗党员管理应从四方面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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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15 15:12 文章来源:安乡县政府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
中共安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天生
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大批党员职工或党员干部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面对离岗党员这一特殊群体,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让他们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健全组织,奠定离岗党员管理基础。新阶段党组织在设置上要注意从市场经济发展和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按照有利于离岗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离岗党员作用的原则,设置党的组织。如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健全,离岗党员又仍居住在原单位职工住宅区的,可以组建离岗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采取挂靠的形式放在原企业或整体移送社区建立党组织;如离岗党员集体外出务工经商,又较为集中的,可以以地域为限在他们中间建立流动党支部或党小组;如人事档案已转至人才交流中心的离岗党员,可以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组织为挂靠点,成立专门党支部或党小组,接纳离岗党员。
二、教育引导,保证离岗党员思想常新。离岗党员由原“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其角色转换大,思想起伏大,需要及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帮助他们转换角色、平衡心态,正确对待改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并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将教育与为他们办实事结合起来,以此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三、搭建平台,实现离岗党员人尽其才。针对一些热爱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离岗党员,可以通过推选或指派的方式,让他们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组织离岗党员开展活动,对一些工作任务量大、时间紧的政府中心任务,可以组织离岗党员进行突击。与此同时,在平时还可以将他们编入当地治安联防队、计划生育工作队、卫生管理队等参加社区建设。此外地方党委或改制企业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离岗党员,使他们提高技能,以利于他们实现再就业。
四、落实政策,解除离岗党员后顾之忧。社会各界对于离岗党员均要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为他们再就业提供有利条件;对特困的离岗党员,要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党内重大活动,尽可能的通知离岗党员参加;在每年评选模范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也要给予离岗党员一定的比例。此外,要建立健全离岗党员登记制度、定期联系制度等,真正让他们离岗不离党、退岗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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