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乡采取四项措施提升效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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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2 19:18 文章来源:安乡政府网站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今年以来,我县以“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采取四项措施,着力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在政策处理、土地拆迁、项目前期等方面的难点、焦点问题,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在“保增长、扩总量”的引领作用。
一、明目标,统筹计划增效能。开展年度投资项目目标管理计划编制,按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每半月一个节点制定计划,落实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安乡县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2个,重大前期项目15个,对所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倒排时序,下发到各单位,强化项目业主单位的责任意识,层层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二、定考核,优化环境促效能。一是完善项目投资年度考核办法。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任务要求和奖惩措施,更好地促进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二是开展年度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将组成考核组对全县项目建设年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的项目推进工作环境。
三、重实效,缩短审批出效能。一是“从简、从快、从宽”办理项目审批,对有前置条件要求的,就低不就高,就宽不就严。二是缩短审批时间,在法定办事时限基础上,缩减50%(不含公示、听证时间),原承诺办事时限少于法定时限50%的,按原承诺时限执行,确保审批时间整体缩减30%以上。
四、强督查,严明责任提效能。一是强化对主管部门、审批服务部门的监督,对涉及难点问题的责任单位要限时督办。建立项目推进周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个项目进展情况和各个方面的难题办理进度,并将情况及时报知县主要领导和各分管、联系领导。二是全年开展两次以上项目联合督查活动。由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办、县财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有效能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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